欢迎访问 卫生法治网!

当前所在:首页 > 法纪通报

关于开展2021年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6-17 14:53:43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
  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,省属各医疗机构:

 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产前诊断工作,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技术力量,根据《母婴保健法》《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 经研究,定于2021年7月中旬在合肥开展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(临床、超声、检验专业)资格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考试时间和地点

  2021年7月18日14:30至16:30,安徽医科大学(合肥市梅山路81号)第四教学楼(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)。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在产前诊断(筛查)机构工作或拟从事产前诊断(筛查)的专业技术人员,且在依法批准设置的产前诊断机构经过系统专业培训,具体要求见附件1。

  三、相关事宜 

  (一)市级初审报送相关材料

  1.请各地和有关单位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,参照附件1对报考人员资质进行初审,收集初审通过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(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医师资格证书、医师执业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本人在具有资质的产前诊断机构进修证明以及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)和2张小二寸彩色半身免冠证件照。

  2.初审合格后,据实汇总填写《2021年产前诊断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加盖公章。

  3.上述纸质材料以市、省直管县和省属医疗机构为单位,于2021年6月30日前,统一邮寄至我委妇幼处,同时需报送附件2电子版(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见后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(二)省级审核确定考试名单

  1.我委将对报考人员资质进行审核,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参加考试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我委网站公布。

  2.本次考试免费。请各市和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、省属医疗机构及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按要求领取准考证,携带身份证至考试现场参加考试,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

  3.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请考生据实填写《2021年全省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3),进入考场前主动出示健康码、接受体温检测、提交承诺书并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(三)母婴保健合格证书办理

  本次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及证书办理等相关事项,另行通知。既往证书到期校验、丢失证书补办等情况,届时将一并申办,请各地、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。

  联系人:

 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 孙震松  电话0551-62998524  

  省妇幼保健协会      姬劲松  电话0551-62864497

  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 高  星  电话0551-62847231

  邮寄地址: 省妇幼保健协会  姬劲松(15255197282)

  合肥市龚湾路38号406室  邮编230061

  电子邮箱: 高星  690356281@qq.com 

   

  附件:1.产前诊断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条件

        2.2021年产前诊断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

        3.考生健康承诺书
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新建文件夹.zip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安徽省卫生健康委
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年6月16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wjw.ah.gov.cn/xwzx/gggs/55724221.html

友情链接:

环保项目简介| 本网招聘| 本网概况| 联系我们| 会员服务| 免责声明| 网站地图| 投稿服务|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卫生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卫生法治网 wsfz.org.cn 版权所有。
京ICP备19010308号-68

联系电话:010-69940054 010-80447989 监督电话: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
邮箱:huanbaofzxczx@163.com  客服QQ:2834255374 通联QQ:3404733191
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